概述
本公司建立公司治理制度,除应遵守相关法令及章程之规定,维护股东权益、平等对待股东、强化董事会结构与运作、提升资讯透明度及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外,并致力于建置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构,说明如下:
A. 施行原则
本公司极为重视公司治理并依下述原则办理,期以国际最高标准之模式落实公司治理:
- 重要资讯之即时揭露。
- 董事会与经营团队之良性互动与制衡。
- 维持一定比例之独立董事席次。
- 设立审计委员会,确保会计师之独立性与公平性。(104年股东常会通过章程修正设置审计委员会)
- 设立薪酬委员会,以强化公司治理及健全公司董事及经理人薪资报酬制度。
- 具体明确的股利政策。
- 股东会议案逐案票决并採电子投票行使表决权,充分落实股东权利之行使。
- 遵循公司治理守则,秉持诚信经营原则并落实内部稽核之机制。
B. 公司治理之落实
本公司之公司治理架构下设置两个委员会,分别为「审计委员会」及「薪资报酬委员会」。
- 本公司自100年9月起组成薪资报酬委员会,而为落实公司治理精神,依本公司「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规程」办理,主要职责为:
(一) 订定并定期检讨董事及经理人绩效评估与薪资报酬之政策、制度、标准与结构。
(二) 定期评估并订定董事及经理人之薪资报酬 - 「审计委员会」:
本公司自105年6月起组成审计委员会替代监察人,而为落实公司治理精神,依本公司「审计委员会组织规程」运作,以下列事项之监督为主要目的:
(一) 公司财务报表之允当表达。
(二) 签证会计师之选(解)任及独立性与绩效。
(三) 公司内部控制之有效实施。
(四) 公司遵循相关法令及规则。
(五) 公司存在或潜在风险之管控。
C. 公司治理、企业社会责任及企业诚信经营专(兼)职单位之运作及执行情形
- 公司治理:
本公司已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公司治理相关事务,包括提供董事执行业务所需资料、办理董事会及股东会之会议相关事宜、办理公司登记及变更登记、製作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事录等。
- 企业社会责任:
本公司于96年正式成立企业社会责任(CSR),该组织构架在董办室下,委员会主委由杨俊翰协理担任;底下设有总干事邢浩然协理负责委员会的运作。现有5名专职干事,负责CSR事务之具体推动与监督。公司之各事业群亦成立了CSR分会,有400馀名兼职干事,负责该事业群CSR之事务。委员会于每年年末进行CSR之年度会议,制订来年CSR工作计划及目标,由总干事确认后展开推动,并定期对各厂区进行年度CSR之内部稽核,以确保各厂区均符合公司CSR之相关政策。各事业群分会亦定期向委员会报告检讨运作成效,结合利益相关者所关切的议题,在完整年度后整理相关书面资料呈报CSR主委并製作CSR之年度报告书,呈报董事会。
- 企业诚信经营:
本公司由安全总处为推动本公司诚信经营之专责单位,负责推动诚信经营政策与防范不诚信行为方案之制定及监督执行,并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会报告。
D. 资讯揭露制度
本公司目前已有完善的资讯揭露制度,以确保股东能取得公司最新、最正确的讯息作为投资依据,以正确详实、公平揭露为原则,即时提供各项有关于营运、财务、董事会决议、总经理之经营理念及方针等。